关于落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请各系(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无误后于2013年12月12日以前将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便院系二级排课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时应注意事项:
1.将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并通过系统录入后,各系(部)必须认真核对。
2.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如果有部分课程任课教师需要待定,请各系(部)统一待定为“系(部)名教师1…N”。新到教师的课从待定的教学任务中选取,课表排定以后,不再调整各教师的教学任务。
3.各系(部)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将理论课和实践课分开,有实践课时的课程在系统里要输入实践时数,并维护实践场地。
4.需要在机房、合班课教室、钢琴室、舞蹈场地、网络实验室等上课的课程,也必须在录入系统时正确选择教学场地。
5.为了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确实需要在多媒体教室整学期上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安排解决。其它课程因教学需要须短期或临时使用的,排课时不再统一安排,由任课教师在上课过程中提出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协调解决。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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