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系部选派巡考员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纪考风,强化系部职责,推进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院安排,决定由各系部选派教师担任学院考试巡考员(选派人数为本系人数的10%)。
相关要求:
1.巡考人员要求至少在学院工作5年以上,熟悉学院环境。
2.要求各系部选派的教师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廉洁自律。
3.各系部务必将选派教师名单(电子档)于4月18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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