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资助函﹝2015﹞4号),学院决定开展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学院对各系评审选送的优秀学生典型进行评选,将初评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选并确定最终结果。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院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各系推荐1名学生,要求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表现优异。学院从中评选2名学生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
五、评选表彰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将初选出的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评选,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系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一)报送材料
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附件2)
3.个人相关照片(附件3)
(二)报送要求
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突出典型事迹,于6月1日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生处张海霞老师。
附件:
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学 生 处
2015年5月5日
- 上一篇:2012—2013学年度评优评先通知[ 11-11 ]
- 下一篇:关于补发退役学生专项助学金的公示[ 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