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点击数:698 字号:【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甘卫办宣传发〔2015〕86号

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委),甘肃矿区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落实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要求,根据《2015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深化医改主题宣传。要以深化医改为主题,多角度、多形式展示医改进展和成效,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对医改合理预期,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医改。各地各单位要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和行业报刊,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各市州每月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发稿数量不少于3篇。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地要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户外宣传,做好宣传品入户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宣传不弱化、不走样。要健全各级宣传网络,省、市、县、乡、村各级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做好政策宣传、知识传播、典型发掘等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网络新闻口径、发布审核、报批制度,逐步建立网评员队伍,增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能力,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权威发布,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及时性。

(四)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和制度建设。各级要加强宣传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要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做好重大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对重大政策的解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它敏感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提前制作新闻宣传答问口径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强社会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五)加强卫生计生宣传阵地建设。按照“五有两到户”标准,加强各类宣传。各市州在去年宣传阵地整合的基础上,年内至少建立2个以上具有当地特色品牌的市级示范宣传阵地(人口与健康文化大院、广场、长廊、健康文化墙、书屋、活动室等),各县(市、区)要建立2个以上县级示范宣传阵地,要进一步清理、更新、优化户外宣传品,使卫生计生户外宣传成为一道靓丽温馨的风景线。

(六)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陇家福”等工作开展深入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理念,强化卫生计生宣传进村入户,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进一步转变婚育观念,大力倡导和鼓励群众科学、依法、按政策生育。做好世界卫生日、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健康促进,提升健康素养

(七)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根据省编办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市县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改革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甘机编办发〔2015〕5号)的要求,在县(市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已单独成立健康教育所的除外),承担相应职责,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理顺健康促进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

(八)积极落实健康促进项目。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大力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推进村级三件事、健康促进县(区)、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和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启动无烟生活主题宣传。实施“健康甘肃”--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科普宣传活动。继续打造“健康陇原行”健康巡讲品牌。同时,各级要做好入户健康宣传品的制作发放工作,扩展健康教育宣传面。

(九)加强卫生计生科普宣传。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办健康教育类电视专栏的通知 》(甘卫发〔2014〕549号 )要求,做好健康养生节目和栏目的开办、播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公众场所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做好卫生计生宣传墙报的发放张贴工作,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婚育学校等有播放设备的场所,循环播放健康科普宣传片,促进科普知识普及。充分发挥健康教育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卫生计生科普宣传,推动无烟卫生计生单位创建工作。

(十)加强控烟履约,推动全社会控烟。加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力度,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加大控烟宣传教育,推进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为全社会控烟工作作出表率。积极动员各部门加入到控烟履约工作中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地本年度全省卫生计生行业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和标兵等评选资格。

四、继续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进一步践行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24字人知人晓工程”成果,坚持从细处着手,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和教育之中,积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加强全行业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正能量,营造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十二)做好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全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下年度全行业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建立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新模式和制度措施,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上水平,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措施、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医疗服务,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三)做好典型宣传工作。各级要建立典型宣传平台,探索以先进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发制作宣传典型人物的影视作品等形式,开展宣传推荐活动。落实先进典型分级推动制度,支持鼓励媒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医生”、“群众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标兵和先进个人”等推选宣传活动。

(十四)做好行业文化建设。以“乡村舞台”建设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计生文化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服务活动,使其成为基层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健康知识的重要阵地。继续做好“卫生计生题材剧目”巡演活动,适时组织相关剧目参加国家级、省级文化艺术类评奖。充分发挥人口卫生文化促进会和各类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作用,繁荣卫生计生文化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推动行业文化发展。

各地各单位要把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和健康促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级各单位宣传工作采取专项督查、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管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主题词:宣传

主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委),甘肃矿区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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