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推进院系二级管理制度,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决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分教务处和系(部)两级进行,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检查组抽查为辅。各系(部)应按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成立相应的检查组,明确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等参与检查人员的具体任务,结合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要求拟定教学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
1.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课程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
3.各种教学文件、资料、试卷、成绩档案的规范及归档情况;
4.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选择和使用情况;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考试管理情况、学籍管理情况;
6.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7.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8.学生的学习态度,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上课听讲、作业完成等学习情况;
9.期中考试命题、阅卷等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
(二)实践教学工作
1.实习(实验)大纲、教材(计划书、指导书)完备及执行情况;
2.实践教学教案、实验(实习)报告的完备及规范情况;
3.实践环节的考勤、指导、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4.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
(三)教研活动
1.教研活动计划、开展活动记录情况;
2.开展教学改革与教育教学研究情况。
(四)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1.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落实情况;
2.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的具体要求
1.各系(部)要成立教学检查组,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进行各项检查并做好记录,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系(部)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
3.各系(部)在检查结束后应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重点是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建议。请于2013年5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系(部)公章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331420155@qq.com。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